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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第一次公告

时间:2022-03-22 10:28        点击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第一次公告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应届毕业生面向兵团各团场学校从事教育工作,解决师市教育发展高素质师资问题。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兵教发电〔2022〕9号)文件精神,结合师市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困难和需求,特发布2022年第十师北屯市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一、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人事局编办〈关于贯彻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意见》(兵教发〔2006〕44号)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定团场学校、定教学岗位”的原则,完善团场学校教师补充机制,严格考核考察,择优聘用,不断提高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师市团场学校教师队伍素质。

二、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团场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年龄在30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以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岁。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应聘向下学段相应学科。

(四)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一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五)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级以上水平标准。

三、 招聘计划

第十师北屯市2022年义务阶段特岗教师计划招聘36名,其中小学16名,初中20名,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四、 招聘步骤和程序

成立招聘工作组。师市成立由教育局牵头,党委编办、财政、人社、团委等部门为成员的招聘工作组。

(一)面向“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支教人员招聘(3月30日前)

1. 摸底报名(3月14日前)。摸底统计师市参加“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支教服务一学年及以上(截至2022年7月),目前仍在中小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经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团场学校任教的人员。每位报考者只能填报设岗团场学校的一个计划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填写《2022年兵团面向“西部计划”“三支一扶”人员招聘特岗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需提供从事“西部计划”或“三支一扶”支教工作经历的师市有关部门文件、支教服务所在学校出具的教学工作证明、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提交申报材料。

2. 面试考核(3月14日—3月16日)。师市教育局会同党委编办、财政、人社、团委等部门组成招聘工作组,组织相关团场学校对自愿申报且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人员进行考核(填报附件3),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合格人员需在支教服务的学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报考人员考核材料报师市招聘工作组复核。

3. 签订协议(3月21日—3月31日)。按照“三定”原则,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二)面向师范类高校招聘(5月30日前)

1. 招聘工作组赴疆内外高校实地招聘或者参与师市人社部门组织的师范类高校招聘活动,减去面向“西部计划”和“三支一扶”支教招聘人员后,空缺岗位面向师范类高校招聘。每位报考者仅限填报设岗团场学校的一个岗位计划。

2. 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证、学位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获奖证书(原件)以及各种证件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并填写《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4)一式两份。

3. 面试。招聘工作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面试。面试采取说课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

4. 签订聘用协议书。调阅面试合格考生档案资料,按照“三定”原则与拟聘人员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和《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三)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月)

1. 2022年6月1日—15日:师市招聘工作组依据师市整体招聘计划,减去面向“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招聘人员及面向师范类高校招聘人员后,第三次发布招聘信息,空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者在现场领取相应表格或自行下载打印填报,申报人员为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申报材料种类同上,网上报名者申报材料复印件扫描打包发至指定邮箱1905239677@qq.com(文件名拟为姓名+学科)。

2. 2022年6月16日—17日:进行资格审查。

3. 2022年6月20日—7月5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现场或线上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与形式同上。

4. 2022年7月6日—16日: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应聘者须填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面向疆内外高校招聘特岗教师拟聘用人员政审表》(附件5)。

五、 体检与培训

所有拟聘用人员参加由第十师北屯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和培训,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面试等费用。体检费用自理,一经发现身体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特指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等病史),所出现的后果由自己承担。

六、 签订《兵团农村义务教育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协议书》。

七、 相关事项

招聘兵团特岗教师的政策严格按照国家、兵团相关要求执行,特岗教师享受同城同级别在职教师待遇。

咨询电话:0906-3312446   18199617620(王老师)


附件:附件1-5

(附件详见:http://www.bts.gov.cn/c/2022-03-11/2840788.shtml?COLLCC=3904093135)

1.第十师2022年计划招聘特岗教师岗位表

2. 2022年兵团面向“西部计划”“三支一扶”人员招聘特岗教师报名登记表

3. 2022年兵团面向“西部计划”“三支一扶”人员招聘特岗教师考核表

4. 2022年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

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面向疆内外高校招聘特岗教师拟聘用人员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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