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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日报社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0-07-06 09:46        点击量:

青海日报社2020年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0〕80号),青海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已经确定,招聘岗位共13个(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面向全国范围进行。

二、招聘方式、程序

公开招聘公告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及青海日报门户网站(青海羚网HTTP://WWW.QHLINGWANG.COM/)进行发布。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实际操作、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报名邮箱qhrbsrsc@126.com)、全程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6日9时-7月12日18时。考生填写《青海日报社2020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扫描后形成PDF格式后发送至报名邮箱。考生如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均按审查不通过处理。

(一)《青海日报社2020年度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核表》(附件2);

(二)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三)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学历验证报告扫描件(国外学历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并于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四)在职在编人员在报名结束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当年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扫描件。

(五)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青海日报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及青海日报门户网站公布。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一)考试方式

1.新闻采编、夜班编辑、网络信息岗位考试方式由笔试、实际操作、面试组成,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生以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实际操作环节。实际操作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进入实际操作考生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签字确认。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考察人员。

2.文秘、法务岗位考试方式由笔试、面试组成,采用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考生以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签字确认。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拟聘考察人员。

3.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在确定拟聘人员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再按实际操作成绩高低确定,若实际操作成绩相同的,最后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招录。

(二)考试内容

1.笔试

新闻采编、夜班编辑、文秘、法务岗位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新媒体知识、汉语言基础知识等。

网络信息岗位笔试内容为计算机及网络基础知识等。

2.实际操作

新闻采编、夜班编辑、网络信息岗位实际操作为新媒体软件应用及相关技能操作等。

3.面试

面试为业务知识、技能等。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拟定于7月中旬,具体地点和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体检工作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随考试总成绩一并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小二寸免冠彩照1张,同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体检标准

体检工作由青海日报社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初次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组织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体检检测项目、标准及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规定进行。对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政审)工作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表现情况等进行考察,对曾有违纪违法行为记录的,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有关规定,凡在诚信查询中发现有违反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情况,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理,由此产生的招聘空额可按考试成绩递补。

考察(政审)工作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在组织考察(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

进入考察(政审)阶段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时有关资料扫描件的原件。

七、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青海日报社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以及本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等信息。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审定无异议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它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在报名时出具相关证明,如有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生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4年7月6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入党时间均截止到2020年7月6日。

(四)报名时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五)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考生参加各个环节考核时,均需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无有效证件的,不得参加相应考核。

(六)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执行。

(七)考试成绩及相关事宜均在青海日报社门户网站(青海羚网HTTP://WWW.QHLINGWANG.COM/)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十、公开招聘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和社机关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省人社厅进行巡视指导。

监督电话:0971-8457810   8457390

十一、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得隐瞒应当回避的情形,严禁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回避的情形是:凡与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部门)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三)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青海日报社的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入场。请考生随时关注我社门户网站,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公告要求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的,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试。

  不服从考试组织单位和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71-8457677

地址:青海日报社人事管理部(西宁市长江路5号)

附件:1、2020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青海日报社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核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附件详情: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N0320070326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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