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的意见》(青人社发〔2015〕79号)精神,省委宣传部公开选调青海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青海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事业单位七级以下职员及专业技术人员9名。
二、选调人员条件
(一)选调对象为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机关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在岗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各类职称、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截至2018年3月12日。
(二)热爱宣传思想文化和网信事业,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修养,遵纪守法,吃苦耐劳,身心健康。
(三)须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专业不限。
(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选调范围:
1.公务员在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未满5年的;
2.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理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原因不适宜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办法及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考核、体检、公示、办理流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9时—3月16日17时。
2.报名地点: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干部处(省委前楼304室)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经现场资格审查。如实填写《省委宣传部公开选调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后,在报名时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其学历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考生要提前联系毕业院校解决或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完成网上学历认证;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地区本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在编在岗的证明材料,小2寸免冠近照4张一并提交。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应责任。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最终报名比例达不到1:3,由省委宣传部决定是否核减选调数量。
(二)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基本能力素质、公文写作等。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考察考核人选。笔试分值占综合成绩的50%。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小数点保留2位。面试分值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全程录音或录像。
(四)考察考核。省委宣传部干部处组成干部考察组,到进入面试人员所在地区和单位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内容包括基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综合素质,重点突出考生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考察考核分值占综合成绩的10%。
(五)体检。体检由部干部处会同部机关纪委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综合成绩递补一次。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选调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或者其他违反体检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选调资格。
(六)公示。根据综合情况(综合成绩有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省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青海新闻网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姓名、年龄、性别、民族、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及时间、现工作单位及职务、综合成绩等信息。
(七)办理流动手续。经公示后无异议的选调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流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各环节信息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考生,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络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联系及咨询电话:0971-8482901,8482731,8482451
附件:《省委宣传部公开选调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事业单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