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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6年校级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验收答辩会的通知

时间:2017-11-30 10:50        点击量: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民族师范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理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美术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校级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青师就字〔2017〕14号)安排,学校决定于2017年10月12日-13日举行2016年校级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验收答辩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0月12日-13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2.地点:西二楼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会议室(0212室)

二、参加人员

每个项目组全体成员必须参加,由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及答辩,其他成员做补充。

三、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及时通知各项目组成员参加验收答辩会。

2.项目组成员根据学校答辩时间安排,请提前30分钟到达答辩现场签到。

3.结题验收包括现场答辩与项目成果展示。每个项目答辩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其中项目负责人采用PPT陈述5-8分钟(包括项目成果展示),专家提问7分钟。项目负责人应重点陈述项目研究的进展、取得成果和研究经费的使用等相关情况。

4.请各项目组将项目成果(如实物模型、小发明、实验报告、调研报告、发表的论文、软件等)带至答辩现场。

5.如需展示软件等项目成果的,请自带笔记本电脑。

6.对于不参加验收答辩的项目组,学校将撤销立项、中止经费划拨,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2016年校级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验收答辩安排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10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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