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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4-20 10:43        点击量:

关于申报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推进创新创业实践的有效开展,鼓励和支持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和《青海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青师校字〔2017174号),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要求本科生团队或个人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要求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商业计划书、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实验、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

(三)创业实践项目要求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结合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型产品或者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按照“自由申请、公开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原则,重点选拔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对已有一定研究基础和成果的项目(需有证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二)考虑到开展项目研究宜在对专业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进行,申请人一般应为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三年级学生。要求申请者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实践能力,对科学研究、创业活动有浓厚兴趣,能保证项目按计划开展。

(三)项目参与人数一般为1-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联合申报(由主持人所在学院申报)。对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生实行导师制,每个项目原则上应当由1-2名校内教师或企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每名学生限主持或参与1个项目,每位指导教师每一年度可指导2个项目。

(四)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时限为1年,创业实践项目执行时限为1-2年,项目应在主持人本科毕业前完成。

(五)申报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施方案,独立撰写报告或论文,并进行充分论证,不得照搬或节选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申请表的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禁止弄虚作假,抄袭拼凑等学术不端现象。选题要求如下:

1.创新训练项目必须是实验研究、产品研发、发明创造、调查研究等;

2.创业训练项目要具有创新性、可行性,不能是已有研究成果、工艺、方法、技术和产品的简单重复,要有新思维、新探索;

3.创业实践项目不宜过大,要保证有限目标,重点突破,切实可行,根据条件、经费、时间和能力等统筹考虑。

(六)申报项目立项后,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其成员、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再变更。

(七)指导教师在学生提交保存申报材料前务必规范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包括: 姓名、性别、工号、学院(科研基地)、职称、所在学科、手机、E-mail。

三、立项项目数量

(一)学院推荐的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数量与本学院本科在校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100,创业实践项目数量与本学院本科在校人数的比例不少于1:300,学校将在综合比较各学院推荐情况、推荐项目质量的基础上确定立项数量。

(二)在校级项目立项基础上,择优推荐省级、国家级项目。

四、申报程序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项目的规划、立项、评审、结项和监督检查,各学院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推荐和过程管理。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流程如下:

(一)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填写《青海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可附佐证材料),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书及项目基本信息(附件2,见汇总表要求)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报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学校聘请专家组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评选,重点审查项目题目和简介、项目是否可行、是否具有创新性以及预期成果除了结题报告外是否丰富等。重点推荐预期成果为学生第一作者正式发表论文、专利、著作权、具有市场前景或创新性的产品或实物的项目,对质量不佳的项目要进行严格筛选。专家组对上报项目提出修改建议,初审通过的项目,确定校级立项项目。

(三)校级立项基础上,遴选推荐省级、国家级项目。

、相关事项

(一)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二)省级、国家级项目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给予经费支持。

(三)《青海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可附佐证材料;

(四)《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学院公章

(五)各学院要广泛宣传、择优推荐项目,严把质量关。往年已经立项或结题的项目一律不得再次进行推荐。

(六)请各学院于430日前将项目申请书、汇总表纸质版统一报送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并将项目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2907744642@qq.com,学生个人提交的材料、超过上报时限的材料不予受理。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推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将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到学生,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温清霞,联系电话:6200202。

  

 附件1:青海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附件2:2018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8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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