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青师校字〔2017〕174号)和《关于公布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校级立项结果的通知》(青师就字〔2017〕21号)精神,我校立项的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建设期已过半年,为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有效实施,学校决定对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立项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重点介绍项目已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
(二)项目变更情况
项目内容、人员有无重大调整,变动说明。
(三)项目存在的问题
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下阶段工作计划
重点说明项目的进度保证计划,对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三、检查方式及具体方法
(一)检查方式
中期检查以学院为主,由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院2017年度立项的项目进行检查,检查方式包括现场答辩与项目阶段成果展示(包括实验数据、实物模型、发表的论文、专利等)。学院将检查结果上报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对全校立项项目进行抽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二)具体方法
1.各学院安排项目负责人填写《青海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报表》(附件2),并由指导老师填写书面审核意见。
2.各学院组织3-5人的检查小组,检查小组对照《青海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和各学院学生提交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逐一审查《青海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报表》,并将审查结果填入“学院意见”一栏中。
3.学生立项项目如发生研究内容变动、研究人员增减等变更情况,需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书》(附件4)。
4.各学院自查完后,须向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以下材料: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附件3)、各项目《青海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报表》、各学院中期检查汇报材料。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材料按要求签名盖章。
5.各学院于5月14号以前将本院上述纸质材料报送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温清霞,联系电话6300202),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2907744642@qq.com邮箱,同时请各学院同时做好材料的备份、存档工作。
附件:
1.2017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立项项目;
2.《青海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汇报表》;
3.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书。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