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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8-04-20 10:46        点击量:

关于做好2017年度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青师校字〔2012〕24号)和《关于公布2017年校级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青师字〔2017〕20号)精神,我校立项的2017年度校级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建设期已过半年,为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有效实施,学校决定对2017年度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7年度校级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重点介绍项目已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

(二)项目变更情况

项目内容、人员有无重大调整,变动说明。

(三)项目存在的问题

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说明的情况。

(四)下阶段工作计划

重点说明项目的进度保证计划,对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三、检查方式及具体方法

(一)检查方式

中期检查以学院为主,由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院2017年度立项的项目进行检查,检查方式包括现场答辩与项目阶段成果展示(包括实验数据、实物模型、发表的论文、专利等)。学院将检查结果上报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对全校立项项目进行抽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二)具体方法

1.各学院安排项目负责人填写《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汇报表》(附件2),并由指导老师填写书面审核意见。

2.各学院组织3-5人的检查小组,检查小组对照《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各学院学生提交的《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逐一审查《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汇报表》,并将审查结果填入“学院意见”一栏中。

3.学生立项项目如发生研究内容变动、研究人员增减等变更情况,需按要求填写《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变更申请书》(附件4)。

4.各学院自查完后,须向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以下材料: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附件3)、各项目《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汇报表》、《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变更申请书》、各学院中期检查汇报材料。以上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材料按要求签名盖章。

5.各学院于5月14号以前将本院上述纸质材料报送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联系人:温清霞,联系电话6300202),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2907744642@qq.com邮箱,同时请各学院同时做好材料的备份、存档工作。

 

附件:

1.2017年度校级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名单;

2.《青海师范大学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汇报表》

3.中期检查项目汇总表;

4.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变更申请书。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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